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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解读

新版《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8-12 08:05:47    浏览量:
为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求,住建部近日批准发布了一批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其中涉及城乡规划的有《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城市排水规划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水系规划规范》等。中国城市规划网记者就以上新规的相关内容采访了参与编制工作的专家。今天,由《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副主编、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主任工程师郑远为大家解读新版《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

郑远,《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副主编,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竖向规范》主编单位)主任工程师。

修订背景

     应对发展要求 协调相关规范

记者:住建部为什么要对《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郑远:《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以下简称《竖向规范》)的修订从2009年已经开始了,进行修订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

首先,2008年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规划法》),该法将适用范围由城市拓展到了城乡;因此相关规范的适用范围也要根据《规划法》进行调整,由城市延伸覆盖到城乡,这是进行本次修订的主要原因;

第二,《竖向规范》于1999年首次颁布之后,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编制单位对规范的实施情况做了持续地跟踪,根据我们的了解以及从各地、各个单位收集的使用反馈意见,有必要进一步对规范再进行补充与完善

第三,近十多年来我国发展处于一个新的时期,提出了一些相较于之前来说更严格的规范性要求。比如说对于安全、防灾、生态环境方面等等,因此需要对原有的规范进行修订;

第四,该规范的编制综合了其他相关规范中有关于竖向部分的内容,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其中部分相关规范也先后进行了修编,因此要与其他规范进行协调处理

编制研究
考虑各地情况 做好实地调研 衔接相关规范

记者: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本次修订进行了哪些研究和探索?

郑远:本次修订由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主编单位,选择的三家参编单位为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的选择是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各个地区情况差别较大,所以选择沈阳院代表了华北、东北一带的北方地区竖向经验,福建院对华东地区比较了解,广州院在华中、华南一带的项目较多,四川院则相对来说对西南山地、西北高原高寒地区比较有经验。总的来说,在编制成员单位上考虑到各地的不同的情况

在具体的研究和措施方面,主要有以下六点:

.,我们针对各地竖向规划和设计阶段的情况划定了六个片区,由各个编制单位分别负责,针对当地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同时进行实地调研和专题调研,这样形成的调研报告就涵盖了我国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和城市、乡村的特征

第二,针对实际使用和操作中的问题,我们也做了详细的问卷调查;

第三,由于规范的适用范围由城市拓展到城乡,因此专门对乡村的竖向做了专题调研,形成《乡村竖向专题调研报告》;

第四,为了同国际接轨,还做了《国外竖向规划专题调研》;

第五,与.近发布的关于海绵城市的规范和要求做了衔接,专门就此召开了多轮的函审和对接审查会,根据专家的意见再三对《竖向规范》做出修改;

.后,对于《竖向规范》与其他相关规范的衔接也分别做了专题研究。

除以上几点,在其他方面对这次修订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

新增内容
      强化防灾意识  从源头防灾

记者:本次修订中新增了“竖向与防灾”内容,依据和目的是什么?

郑远: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灾害的认知有了进一步的提高,相关工程经验也进一步的丰富,特别是近些年发生了一些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灾害和事故,这给规范的编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也正在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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